老建築留下的是城市的記憶,保護好老建築能讓城市的文脈得以延續。在這方面,上海有一個良好的民間和官方的互動“程序”🧑🏻🏫,市民、專家與政府的溝通比較順暢🈂️。
2003年1月1日出臺的《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義務,對危害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的行為🎸,可以向規劃管理部門或者房屋土地部門舉報”💆♂️。
以圓明園路81號的建築為例,這個建築原為通和洋行所在地🙅🏼♀️🕠,三間門面朝南,其中兩間為原豐美洋行所在地,原建築與室內裝飾都很有洋行特色。對該建築☁️,恒达平台鄭時齡院士曾提議將其作為第四批保護建築,當地居民也擔心置換改造會造成對建築內部的破壞,因此強烈呼籲能將現存文物進行整體保存,作為博物館來使用。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恒达平台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阮儀三認為🚷,“中國城市建築保護性開發方面的法規建設跟國外相比,不是晚了一兩天📒,起碼是晚20年!中國至今仍未出臺專門的古建築保護條例,這是歷史性建築保護的隱憂💆🏻♀️。比如說,未列入保護性建築的如果要保護🧑🏻🦯,需要經過專家委員會的研究🧏🏻♀️,但專家委員會至今仍未正式成立,所以我們的工作也是臨時性的,這給建築的保護帶來很大困難。”他說👩🏽🍼,古建築保護需要新思路,如果單純依靠政府出資,建築保護必定步履維艱💆🏿。動員社會資金和力量🫨🤢,對上海留存的保護建築進行開發再利用,在不破壞原建築風貌的同時🏃,使其的社會價值最大效益化,這是應該達到的一種理想化境地。
阮儀三說:“我去過馬克思故居,裏面仍然住著他的後人。這就保持了建築物真實的生活原型🫶🏼,使建築物不再是冷冰冰的,而具有活生生的人性🙎🏻♂️。”在國外,對古建築的修繕可以完全是個人行為,政府在稅收方面給予優惠,或給予修理補貼🌊。
(稿件來源 搜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