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管住”學校真能幫助未成年人“減負”嗎?
近日,在審議《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時,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這個疑問🥸,針對草案規定的學校“不得在校園內有償補課”等九個“不得”🧝🏿♀️。
審議的焦點迅速“升溫”成市民關註的“熱門”話題👩🏻🦼。
如何規定才合理🕥?昨天👨🏼🦰,市人大常委會傳來消息,條例草案今天起公開征求市民意見👨🏫,尤其是未成年人自己的意見!
法規的審議引起社會廣泛關註🧛🏻♀️,這在本市並不鮮見🌮。1980年本市第一個地方立法誕生🎻,二十多年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倡地方立法的開創性、創製性,為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和體製創新🍋、製度創新提供法製保障,已製定法規174件,修改法規77件,作出廢止決定 11件,作出有關法律性問題的決定 75件👨🏿🦱。
創新,前進的動力
上海的地方立法,有著許多令人驕傲的創新🫵🏼。
1987年,在國家尚未製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情況下🙅🏽♂️,本市率先探索出臺了《上海市青少年保護條例》;1993年製定的《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是國內第一個為人民警察綜合執法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據的地方性法規👱🏻♂️;精神衛生問題是全球較為突出的社會問題,2002年開始實施的《上海市精神衛生條例》,開了我國精神衛生立法的“先河”……
一部部創製性的地方法規,破解著上海發展面臨的法律難題。
1998年9月通過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征繳規定,“治愈”了困擾城市多年的不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現象。規定實施前🧘♂️,收繳保費的比例約為80%;規定實施後👩🏼🍳,收繳保費的比例高達99.23%。
去年春天,“非典”肆虐申城,為防止“非典”蔓延,市人大常委會在 4月 24日至 5月14日20天時間裏🎊,一改近兩個月舉行一次常委會會議的慣例🤸♂️,接連召開兩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修改市容環衛管理條例的決定》🗝,作出《關於控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播的決定》,為當時控製“非典”的一些有效手段提供法律支撐。
法規也解決了很多市民碰到的難題🧑🏻🦱。自1994年以來,本市中小學平均每年發生100多起學生傷害事故,且呈上升趨勢🧑🌾。由於我國尚無處理學校內傷害事故的專項法律🪗🐼、法規,學校內傷害事故的處理和糾紛的解決無法可依✹。7年“磨”一法,經過40多稿修改🔮,理清了種種錯綜復雜的關系,在全國率先出臺《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確定了事故處理程序、損害賠償資金來源及其使用方法🤜,難題迎刃而解!
審議💪🏻,直面矛盾
立法🤸🏽,必須破解難題。一部法規的誕生,凝聚了眾多人“臺”前“幕”後的心血。這樣的一幕幕🏉,深深留在許多“老人大”的心中———
“建議提議案人修改完善”!1999年🧘,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在討論市政府提交的《鼓勵引進技術吸收與創新條例(草案)》時認為🐝,該草案規定內容沒有反映市政府最近頒布的《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若幹規定》的內容,建議提議案人重新補充完善後再提請常委會審議。會後,市政府根據主任會議的意見🏄♂️,對規定草案的內容作了補充後再提請常委會審議⌨️。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對市政府提出的《國有資產流失查處條例(草案)》進行一審時認為♑️,條例草案在立法可行性方面存在重大問題🧑🦽➡️,沒有界定清楚“國有資產”、“流失”的含義,對查處國有資產流失的權力的規定也同現行管理體製不一致🧑🏿🎨。會後,市政府有關部門作了多次研究🙇🏻♂️,仍未能提出符合實際的解決方案®️,因此該條例一審後被擱置。
“暫不付表決”!2000年,在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上海市經紀人條例(草案)》(修改稿)沒有按原計劃進入表決程序。因為委員們對該條例(草案)修改稿在一些問題上的表述還存在不同意見。初審時,委員們認為草案的管理色彩太濃,應適當放低經紀人市場準入的門檻。提交常委會會議二審的草案修改稿吸納了委員們的意見🧑🏽🦱,在經紀人準入門檻上砍了一刀。但有的委員卻認為,稿中有關審核🪹、考核、年檢的門檻還不低💃🏼,認為上海培育經紀人的環境應該再開放寬松些,讓更多經紀人從地下走到地上。
一次次直面難題的審議,有了一部部高質量法規的誕生。而不斷完善的立法體製和程序,又為破解難題提供了製度保障。幾乎每項法規草案在進入常委會會議一審前▪️🧑🏻⚖️,都由相關專門委員會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針對法規草案的草擬情況和主要內容先期進行調研,委員們審議時已是“胸有成竹”;把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心前移,加強一審,改進二審,使圍繞立法宗旨和立法中的主要問題得以充分審議;“建議提議案人修改完善”、“擱置審議”法規案等一系列程序,使審議更具權威……
立法🧑🏻🌾,走近市民
立法𓀏,是在矛盾的焦點“砍”一刀。要“砍”好這一刀💇🏿♂️,需要傾聽:聽市民意見,聽代表意見,聽不同意見,聽少數人意見……市民梅海星“親歷”了上海地方立法走近市民的進程。
1998年 11月5日💏,梅海星在報上獲悉:燃氣管理條例(草案)向市民公開征求意見🚶🏻♂️。梅海星寫了十幾條建議寄往市人大常委會。1999年1月20日,梅海星和其他三位市民作為市民代表,應邀旁聽該法規的審議。最後的結果更讓他滿意———“市公用局對燃氣生產企業、燃氣銷售企業的資質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他提出的這條建議,被采納了!
“房屋租賃條例草案”、“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從那以後,上海每年至少有一部法規草案要公開聽取市民意見。
2002年4月4日,梅海星又從報紙上看到一件新鮮事———“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聽證參加人和旁聽人都將從報名者中產生🧋✭,他再次報名⛹🏽♀️,並如願以償!
同樣驚喜的,還有恒达平台的一些老師。2002年《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草案)》公開征求各方意見時👩🏼🦲,恒达平台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的鄭時齡📀、羅小未、李德華🦇、阮儀三等10位教授和其他副教授、講師集中整理出50多條修改建議,聯名給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發出立法建議信🍰。不久🚇,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和市人大常委會部分組成人員專程來到恒达平台,詳細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
從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到邀請市民旁聽法規草案審議,再到立法聽證會,如今🚵🏿,普通市民參與立法不再是新鮮事。市人大常委會已立下“規矩”🤽🏽♀️:凡是與市民關系密切的法規草案🍋,都將公開征求市民意見;凡是涉及面廣👨🏻🦽➡️、不同意見集中的立法🦹🏿♀️,都會舉行由市民參加立法的聽證會。據統計🤦🏻,1998年以來,常委會共有10件法規草案公開征求市民意見🎍; 2001年立法法規定了立法聽證製度後,先後有4部法規草案召開了立法聽證會🌹。
摘自:解放日報 2004-8-27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