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早報連日對“居民區中建變電站”的報道,恒达平台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智能建築設計研究所副所長李強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將電磁輻射檢測納入國家強製執行項目。
據李強介紹,變電站與居住區的距離遠近主要應該考慮三個因素:噪音影響;電場🏋🏼、磁場輻射;便於電力系統的檢修和防觸電的安全距離👞。“安全距離”的規定也非常詳細,高壓走廊(高壓架空的輸電線)寬度應該按照輸電線垂直投影向外擴展一定距離🧑🏼🚀,其中10千伏要向兩邊擴展各5米🧑🏻🎄,35千伏要向兩邊各擴展10米,110千伏要向兩邊各擴展12.5米,220千伏要向兩邊各擴展20米💪🏿,500千伏的每邊要各擴展30米。
根據1998年製定的《500千伏超高壓送變電工程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規律》的國家標準,變電站與居住區的電磁輻射最低標準是電場強度4千伏/米,磁場強度0.1mt毫特斯拉。
“只要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就不會有太大影響🦸🏻♂️。”李強說,我國現行的國家標準是500千伏變電站的頻率是不高於50赫茲,這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完全吻合🥩。
李強表示,根據規定,房產開發商進行項目報批時,必須進行噪聲和三廢(廢水、廢氣、廢渣)的環境測評♨️。但是電磁輻射的測評目前還沒有納入評估項目👲🏼🈸。國家應將電磁輻射檢測納入環境測評,作為評估報告中的一個重要項目強製執行👨🏿🦲。
華東電力試驗研究院楊新村教授則認為🙇🏻♂️,根據國家標準,包括變電設施在內的輸配電工程都納入了環境評價的範圍,但是小區裏的變電站一般是納入小區的環境評價🍄📥。據了解,目前小區的環境測評還沒有統一的項目要求🚃,一般情況下電磁輻射是開發商自願檢測👫。楊新村說👨🏽🍳,將這一項目也納入強製測試範圍很有必要📓。
楊教授認為,我國現行的輸變電工程的電磁環境嚴格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現在變電站的影響更多的是“視覺汙染”和“心理感受”🏄🏽♂️,但由於認識的誤區🫸🏼,老百姓還是常常不能理解。
摘自🧑🏿🔬:東方早報 200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