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發〔2017〕63號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民防意識,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施的完好率和鳴放防空警報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上海市防空警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定於今年9月16日(全民國防教育日)在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9月16日(星期六)上午11時35分至11時58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範圍
在全市範圍(除浦東🏊♂️、虹橋國際機場地區外)。
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11時35分至38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45分至48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55分至58分📚,試鳴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
在防空警報試鳴的同時,通過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上海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上海人民廣播電臺交通頻率(AM💂🏼:648KHz♾、FM:105.7MHz)和手機短信,發布防空警報信息🥷。
四、防空警報試鳴的組織
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市民防辦負責組織實施🧑🏿🌾。
防空警報試鳴前🔋💛,請各新聞單位和地鐵、公交及相關公共信息發布載體進行廣泛宣傳👨🏻,各區組織開展相關宣傳並落實防空演練預案。
防空警報試鳴時,由各區組織城鎮居民進行防空演練。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各部門、單位和廣大市民、過往人員積極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